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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第42期:免费提供的商品上标注商标,构成商标有效的商业使用
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商标可由商标权人自行使用、他人经许可使用以及其他不违背商标权人意志的使用,上述商标使用行为均可认定为商标法所称的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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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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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第41期:人偶玩具能否作为立体商标注册?
立体商标 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21
06
以案说法 | 第40期:如何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 也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排他的独占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作者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合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以案说法 | 第39期:审核广告不严,构成帮助侵害商标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搜狐公司以发布广告图片链接的方式帮助他人进行宣传和销售,为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致使涉案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扩大,其行为构成对鄂尔多斯服装公司注册商标权的侵害,搜狐公司作为涉案广告的发布者,未尽到对涉案广告的审查义务,依法应承担帮助侵权的法律责任,判决搜狐公司赔偿鄂尔多斯服装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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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以案说法 | 第38期:两个“轻松筹”是否构成类似服务
原告追梦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1日,并经营追梦网以及基于微信社交圈的筹款工具“轻松筹”。被告轻松筹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9日,并经营网站www.qschou.com(下称涉案网站)、微信公众号“轻松筹”(下称涉案微信公众号)及安卓手机APP“轻松筹”(下称涉案APP)。原告于2016年6月28日取得第16370611号“轻松筹”商标(下称涉案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在计算机档案中进行数据检索(替他人)”,第38类“信息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第42类“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远程数据备份及软件运营服务[Saa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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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第37期:太太商标之争
原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公司)、原告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太药业)与被告常州开古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古公司)、被告广州博济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大分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康之选中大分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