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商标的识别性或区别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商标的显蓍性通常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一件标识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具有让人识别和认知为商标的效果,其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关联性越弱,显蓍性越强,如果一件商标明显缺乏亘有的显著性会在注册丰请阶段被驳回;获得显著性是指某一标志通过在商业流通领域长时间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具有了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